关于在公司重大交易期间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公司,各子公司,总部各部门: 2008年5月24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 财政部发布了《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 中国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5月25日发出公告,宣布公司目前正 就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以及与中国网通的合并(以下简称 “重大交易”)分别进行洽商。公司股票已从2008年5月23日起 暂停买卖,以待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交易的进一步公告。 为此,特提醒公司所有员工要遵守员工职业道德守则规定的保 密义务,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与重大交易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,否 则可能会违反相关的法律和法规。对于所有掌握任何与重大交易相 关的敏感信息的员工,不得买卖中国联通(含A股)、中国电信、 中国网通的股票,也不得出售按期权固定认购价购入的中国联通股 票,否则可能会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。如果不能确定该信息是否为 敏感信息,应将该信息作为敏感信息对待。 请各单位确保将上述内容通知到每一位员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