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舞弊
举报受理、调查处理办法
为规范舞弊举报受理、调查处理工作程序,加强舞弊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,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,确保公司各种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可靠性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举报受理适用范围
本办法所受理的举报适用于所有舞弊及涉嫌舞弊的行为,即公司内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纪手段,损害或谋取单位、部门利益,同时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行为。如员工或单位收受贿赂、回扣,挪用、侵占公司资产,财务报表弄虚作假,管理人员超越管理或控制权限,违反《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守则》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,以及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。
二、举报机构设置和权责划分
(一)省分公司在各市州分公司设立监察员,作为本单位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的责任人。对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、员工和省分公司监察室转办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,依据查证结果提出处理意见。
(二)省分公司监察室负责受理全省范围内的检举举报,并根据举报线索,牵头组织对省分公司本部员工,各市州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举报进行调查;并负责对公司领导交办的或总部监察室转办的举报进行调查。
(三)各市州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检举举报信息沟通渠道,向全体员工公布,并报省分公司监察室备案。
三、举报受理
(一)信件举报受理
利用举报信进行举报的,信件可寄达:武汉市香港路168号,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监察室,邮政编码:430016。
(二)电话举报受理
利用电话举报的可拨打电话:027-82434997。
(三)传真举报受理
利用传真进行举报的,可将举报材料传真到:027-82430766转监察室收。
(四)网上举报受理
利用网络进行举报的,可登录:http://www.hb165.com/→首页→纪检监察→纪检信苑,即可实施网上举报。该网页只有监察室的两位同志有权权阅读和下载,保密性强。
(五)来访举报受理
需要面谈进行举报的,来访接待地址是:武汉市香港路168号,来访者由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监察室负责人接待,举报内容要做好详细记录,并经双方签字确认。
四、举报材料受理登记
对通过不同途径受理的举报信、传真件、电子邮件、电话记录、来访接待面谈笔录等,都应整理成制式文档,并填写“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信访处理单”,报请公司领导阅批。
五、对被举报人的调查处理权限
(一)、被举报人属于省分公司部门总监、副总监、员工和市州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,由省分公司监察室负责调查,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。
(二)、被举报人属于市州分公司部门经理、副经理及员工的,由市州分公司监察员,依据本单位领导批示负责组织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。
(三)、对于省分公司受理的比较特殊的举报事项,根据领导的批示办理,批给那一级就由那一级负责调查处理。
五、检举举报情况的报告和监督
(一)、及时做好报告工作
省分公司监察室在每年的6月、12月,将不同时期受理的举报件进行汇总分类,并按照总部监察室的要求填写“中国联通公司接受群众信访举报情况统计表” 表(一)和(二),并及时报送总部监察室。
省分公司监察室,市州分公司监察员在每年年底,应拟写当年的工作总结报告,总结报告中要将检举举报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来写。数字统计要准确,事例举证要详实,具体分析要到位,采取措施要果断。总结报告形成后,要及时报送上级监察部门。
(二)、适时做好监督工作
省分公司监察室要通过各种途径,如:现场检查、员工访谈、电话调查等方式,适时检查市州分公司的检举举报渠道是否畅通,运行是否正常,工作是否到位等。如发现存在问题,应及时提出纠正。
六、举报调查
(一)、成立举报调查小组
依据领导批示精神,需要省分公司监察室承办的,省分公司监察室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举报调查小组,举报调查小组一般应由2-3人组成。需要市州分公司承办的,市州分公司应成立由监察员参加的举报调查小组,举报调查小组不少于2人。
(二)、阅研举报材料,理清举报事项
举报调查小组对投诉人的举报材料应认真阅读研究,理清举报事项,吃透其中含意,区分事件关联,分析个中原因,查找有用线索,制定调查方案,为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奠定基础。
(三)、深入实际,实施调查
调查组根据制定的调查方案,要深入现场,接融实际,采取约定相关人员谈话、查看会议记录、翻阅合同档案、阅览财务报表、获取人证物证等方式,收集素材,掌握证据,为查明举报事件的真相掌握第一手资料。 实施调查阶段一定要突出一个“实”字,工作一定要做到细、准、稳,拿到真凭实据,这是整个过程的关键。调查小组一般在接到公司领导批件后,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。
七、拟写调查报告
调查小组根据举报事项和调查结果,拟写出调查报告。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:案由、查证情况、调查结果、处理意见等。案由、查证情况要根据调查的事实逐一叙述清楚。调查结果一定要有结论性的意见,一般有三种情况:一是举报不属实,二是举报部分属实,三是举报基本属实。根据结论性的意见和错误事实,对照国家和联通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,提出具体处理意见。违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八、补救和整改
经过调查,如发生过失的原因是由于被处理人所在单位工作流程存在控制漏洞,责成该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,并报上级单位批准实施。监察室和审计部对该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
九、工作纪律
(一)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
“保密工作慎之又慎,九分半不行,九分九也不行,非十分不可。”从事举报调查工作的所有人员,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做到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知的不问,工作电脑设密,工作资料入柜,资料屉柜上锁。工作要严格,行为要严谨,办事要严密,守口要如瓶,举止要适度,防止一切泄密事件的发生。
举报内容属于公司的机密事项,从事纪检监察和调查工作的所有人员,在接触举报信件、电子邮件、电话记录、来访记录和调查笔录时,对举报内容、调查进展、证人证词等情况要严格保密。泄露工作秘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,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,并给予必要的处理。
(二)、实行回避制度
举报调查小组成员是案件被调查人、检举人亲属,或者与本案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,本人应该回避。有上述关系而本人没有主动提出回避,发现后将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。如造成不良后果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,并实行从严处理。
(三)、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
在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中,除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外,对其行为安全也要认真负责。若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除要立即给予制止外,还要依据情节的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、党内处分、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。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十、归档管理
监察室收到的举报件,在调查处理完毕后,要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卷及时归档。
次年1月要将前一年度处理完毕的举报件,按登记处理单编号依次装订成册,归入档案管理。
十一、解释事项
对本办法如有疑问,由监察室负责解释。
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员工信访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信访工作管理,畅通信访渠道,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公司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省分公司监察室和各市州分公司监察员,是接待、受理员工来信来访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负责日常信访、来访的接待、处理和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省分公司监察室和各市州分公司监察员,应向所属范围的员工公布来信来访的通信地址、电子信箱、投诉电话、邮政编码、工作时间、查询信访处理事项的方法等,为信访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。
第四条 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,以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,与耐心疏导和说服教育相结合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。
第二章 信访基本任务和信访工作人员职责
第五条 信访的基本任务
1、受理员工反映与本单位有关的意见、建议或诉求,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。
2、根据领导批示,及时向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或部门交办、转办、督办来信来访事项;承担上级有关单位交办信访案件的查办或督办工作。
3、从员工来信来访中筛选出信访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收集员工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对来信来访中带普遍性、政策性、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,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的意见或建议,为领导决策服好务。
第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
1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,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管理规定,不断提高依法执纪水平。
2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,耐心倾听来访人员对问题的叙述,及时做好记录,查清来访人员反映事项的真实情况。
3、对收到的信访件做好登记,填写办理单,及时送领导阅批。
4、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,要深入实际调查取证,用事实和证据说明问题的真相,并写出调查报告。
5、做好来访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当事人学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,以理性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利益的诉求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自觉维护公司稳定大局。
6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认真做好保密工作,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知的不问,做到守口如瓶。
第三章 员工投诉注意事项
第七条 主张用实名投诉
在以文字方式投诉时,建议用实名投诉。实名投诉可以使投诉事项尽快得到核实,使投诉问题及时得到解决,使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。从维护个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考虑,提倡用实名投诉,不主张用匿名投诉。
第八条 主张逐级投诉
员工在投诉时,应充分相信本级单位和领导,充分相信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是能够依法办事、依纪办事、秉公办事的。遇有问题、冤屈和不平的事情,应逐级反映。这样可以避免周折,节约时间,使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直接到位,尽快解决。如对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,觉得不公平,可以再选择越级投诉。
第九条 投诉时要注重证据
员工在投诉时要以实事为依据,要用具体事例、详细数据说话,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投诉。这样做既便于问题的调查处理,又以示对投诉问题的重视和负责。
第十条 投诉应成为主持正义、鞭打邪恶的手段
员工在投诉时,要申张正义,鞭打邪恶;要秉公直言,实话实说;要主持公道,树立正气。通过投诉渠道来揭露违法违纪,揭露弄虚作假,揭露侵害公司、员工利益的丑事和恶行,从而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。以营造积极向上、奋进高效、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。
第十一条 要依纪依法进行投诉
员工实施投诉时要认真考虑,一思个人投诉是否符合国家颁布法律法规;二思个人投诉有无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;三思个人投诉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。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,在依法维护个人利益时,而不要违法侵害他人权益。
第十二条 无效投诉将不予受理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,被视为无效投诉:
1、没有实事根据的投诉。
2、道听途说的投诉。
3、反映问题时既想说,又不明说的投诉。
4、牢骚满腹,怪话连篇,无中心内容的投诉。
第十三条 对恶意投诉将进行责任追究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,被视为恶意投诉,公司将进行责任追究:
1、捏造事实,制造是非,无中生有,破坏本单位改革发展的“投诉”。
2、为泄私愤,达到个人某种目的,恶意攻击,诽谤他人,破坏公司稳定团结的“投诉”。
3、自己不想干事,也不想让别人安心干事,故弄玄虚,捉弄他人,扰乱人心,破坏单位稳定生产的“投诉”。
4、不服从管理,为搞臭单位领导蓄意制造花边新闻,以混淆视听,挑拨离间,达到不可告人目的“投诉”。
第十四条 对查证属实的恶意投诉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
对扰乱人心、破坏团结、侵害他人、迟滞发展的恶意投诉,一经发现将一追到底,一查到人。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将按公司相关纪律严肃处理,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以维护公司的稳定、团结、发展大局,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第四章 投诉问题的处理时限
第十五条 面谈投诉,应及时弄清事实真相,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。
第十六条 实名投诉,在查清实事,弄明真相的基础上,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。
第十七条 匿名投诉,需要批转下一级办理的,下一级应在自接到转办件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报批转部门。需要本级办理的,应在15日内调查处理完毕。
第十八条 越级投诉,对上级批转来的越级投诉,从接到该件之日起,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报上级部门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九条 实行员工信访管理办法,是加强员工队伍民主建设,畅通投诉渠道,提高办案效率,全方位实行监督,宏扬团队正气,加强队伍团结的重要部分。是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,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已经实施的制度互为补充。涉嫌违法受到法律追究的,将同时会受到公司党纪、政纪和有关规定的处罚。
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分公司监察室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根据《行政监察法》的有关规定,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(一)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不受其他行政部门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;
(二) 实事求是,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;
(三)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、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;
(四) 依靠群众。
中国联通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
一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积极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制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决执行公司党组、总部的各项决议、决策、制度、规定。
二、要正确行使权力,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、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、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,重要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。
三、在设备采购、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竞争的原则,实行公开招标,按规定进行发标、仪标、定标。不准个人说了算。
四、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、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;不准配偶、子女从事可能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。
五、不准把经营、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、中介费、礼金据为已有,要按规定登记上交;不准到下属单位、业务往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,或暗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。
六、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、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、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、外商、私营企业主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。
七、不准利用为本人及家属职务升迁、过生日、迁新居、办丧事等事宜借机敛财。
八、不准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工资、奖金;不准私自接受国(境)内外企业的资助或邀请出访。
九、严格财经纪律,企业的一切收入必须按规定入账。不准私设小金库;不准巧立名目,私分公款或公款私存。不准弄虚作假,谎报成绩;不准授意、指使、强令财会人员做假账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。
十、要勤俭办企业,正常的往来应酬,应按有关制度执行,不准挥霍公款、铺张浪费。到下属单位工作,食宿不准超过当地接待标准。
中纪委二次全会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出的五条新要求:
1、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、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。
2、不准个人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,有依托关系的私营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。
3、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、租赁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、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。
4、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,擅自决定对外投资、借贷、融资、担保等重大事项。
5、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、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,或将其提供、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。
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,
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强化 “四大纪律” ,
贯彻“八项要求”,切实做到“三个不得”
“四大纪律”--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工作纪律、群众工作纪律。
“八项要求”--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阳奉阴违、各行其是;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,不独断专行、软弱放任;要依法行使权利,不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;要廉洁奉公,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;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;要公道正派用人,不任人唯亲、营私舞弊;要艰苦奋斗,不奢侈浪费、贪图享受;要务实为民,不弄虚作假、与民争利。
“三个不得”--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、资本运营、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;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;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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